簽訂合伙合同需要注意的問題 合伙是指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xié)議共同出資、合伙經(jīng)營、共擔風險,并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合伙投資是以多人共同出資為主要形式的投資模式,合伙人之間基于個人信譽而共同組建的,但在利益面前由于個體素質的不同而失去信譽的合伙人并不少見。這類糾紛往往發(fā)生在履行合同個人分工的不明確或者產生利益的分配時。因此各方在訂立合同時必須充分考慮合同的方方面面,盡量預見可能產生糾紛的環(huán)節(jié),尤其是結算環(huán)節(jié),以避免此類問題的產生。
1、合同協(xié)議必須充分考慮利益的分配和風險承擔所存在的隱患,載明利益分配方案和風險承擔比例。在實踐中,由于合伙人之間一般都有一定的信任基礎或某種感情關系,加上對合伙事務缺乏長期性打算,因而往往不太在意合伙協(xié)議。在內容上,對合伙協(xié)議的條款不仔細推敲,或是很粗略。在形式上,對合同形式也不太講究,有時甚至是口頭合同,這往往為以后的合作埋下隱患。
當然,一般說來,由于合伙人之間往往具有一定的信任關系,因此而生的欺詐型風險與陷阱不多,但由于許多問題事先未予考慮,在合伙過程中如果涉及到彼此之間的利益分配和風險責任分攤,就會出現(xiàn)麻煩。
2、利益分配方案在結算時必須得到完全體現(xiàn)。結算清單必須載明各款項的性質,即收入的性質和個人所得的性質以及剩余財產性質,如果是階段性結算,不但要載明此階段內收入的數(shù)額、欠帳的情況、各合伙人對合伙集體財產的掌控情況和拖欠情況、尤其是要注意與上階段結帳遺留問題形成承接關系,使之形成帳目收支情況的鏈條關系,以防事后各方因利益的分配產生懷疑時查帳解決問題。如果是散伙清算,除了以上問題之外,還要在清算清單上載明剩余財產和資金或拖欠帳目的性質以及如何處置。 廣西法院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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