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聲傳譯中如何應對語速較快的發(fā)言* Coping Strategies for Fast Delivery in Simultaneous Interpretation
李長栓 北京外國語大學高級翻譯學院
語速——難以逾越的障礙
語速同聲傳譯的大敵。專業(yè)知識缺乏,專業(yè)術語不懂,可以通過提前準備解決。發(fā)言者的語速,卻不在譯員的控制之下。即使專業(yè)再熟,也無法應付速度過快的發(fā)言。道理很簡單。譯員的精力是有限的,做同傳時譯員要把精力分配給不同的任務:聽解、表達、協(xié)調等(Gile, 1995)。發(fā)言速度很快時,僅僅是聽解,就耗費了譯員的全部精力,哪里還有精力進行翻譯!人的大腦好比一臺洗衣機。洗衣服時,不能把洗衣機塞得太實在,否則洗衣機就失去了運作的空間,衣服洗不干凈;發(fā)言速度太快,大腦的空間已被占滿,沒有運作的余地,便無法產生合格的譯文。
速度快的危害
發(fā)言速度過快可能造成幾方面的不利后果。首先,可能造成誤譯、漏譯,影響會議交流。譯員在單位時間內的輸出有限,輸入越多,漏譯、誤譯的可能性越大。其次,直接影響不使用翻譯的聽眾的理解。即使聽母語,速度太快也對理解造成困難。第三,許多與會者的英語是外語,水平不高,無論英語發(fā)言或英語翻譯過快,他們都可能產生理解困難,被置于更加不利的地位。
關于語速對理解的影響,湖北人民廣播電臺謝禮逵撰文指出,語言作為一種交流工具,說的和聽的速度都有一個極限。說話的速度太快,“耳朵”就會跟不上“嘴巴”,聽的人領會理解就會發(fā)生困難。
謝說,隨著生活節(jié)奏的加快,廣播新聞的播音速度也在加快。以中央臺《新聞和報紙摘要》為例,60年代,每分鐘播出約185字;80年代,200-220字;90年代,240-260字;近幾年,每分鐘250-270字,最快時達到每分鐘300多字。而且語速太快,就會給人造成壓力,使人緊張,從而也影響理解。一位聽眾在給中央臺的信中反映:“《新聞和報紙摘要》節(jié)目的播音員在播新聞時,播音速度快得驚人,像雷聲滾過,我聽了簡直喘不過氣來!笨斓绞谷恕按贿^氣來”的程度,當然就影響人們對信息的接受和理解。
英語發(fā)言多快合適?
為了保證大腦的正常運轉,除其他外,需要降低發(fā)言速度,讓譯員留出精力,進行語言轉換。相關領域的研究表明,發(fā)言語速直接影響翻譯質量。隨著語速的提高,翻譯的準確度下降(Barik, 1973, 1975; Gerver, 1969, 1975; Lee, 1999)。所以,為保證質量,譯員一般認為,非誦讀文本的最佳速度為每分鐘100-120個詞(Seleskovitch, 1965)。Gerver (1969)的研究證實了每分鐘100-120詞是最佳速度,盡管不同類型的發(fā)言最佳速度不同。對于沒有停頓和冗余信息的誦讀文本(即典型的演講),最快應不超過每分鐘100個詞(Lederer, 1981, Setton, 1999引用)(Chang, 2005)。
這些研究發(fā)現(xiàn),也符合同傳譯員的一般認識。國際口譯協(xié)會(AIIC)網(wǎng)站留言 板上有這樣一段話:
We all know that a speaker speaking at about 100 to 120 words per minute is perfectly acceptable. However, there are exceptions to this: dense originals without much redundancy. Such speeches may seem excessively fast even if presented at 120 words per minute. Normally, however, any original exceeding 140 words per minute is fast. I have clocked speakers at 180 words per minute.
作為參照,VOA特別英語節(jié)目為每分鐘90個詞,為正常播音速度(每分鐘 140個詞)的三分之二;中國國際廣播電臺的播音速度為每分鐘120個詞。
漢語發(fā)言多快合適?
中文發(fā)言應當慢于新聞廣播的速度。北師大語音專家周同春教授的研究表明,對于日常生活中非常熟悉的語言,在短時間內(幾秒鐘內),人耳的接受程度可達每秒七八個字,甚至更多;一般情況下,人耳的接受程度,即辨析率是每秒四五個字,即每分鐘240-250字。超過這個速度一定程度,聽者理解辨析就會有一定困難。謝禮逵認為,播音用的是普通話,人們對標準普通話的辨析率要高于每分鐘 240-250字,可以達到280字左右,如果按照照顧大多數(shù)的原則,則選擇每分鐘250-260字的播音速度是比較適宜的(謝,2006)。
這樣的速度是否適宜于同傳?筆者統(tǒng)計了中國政府白皮書《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部分內容的中英文字數(shù)(英文為官方譯文),計算得出中文和英文字數(shù)之比大約為1.4:1,即1.4個漢字,可以譯出一個英文單詞(不同類型的文本比例不同,如果譯得簡練,可能達到1.7:1)。這樣,假設中央臺以260字的速度播音,如果同步讀出英文,則每分鐘約為185詞,大大超出英文的標準播音速度(BBC和VOA標準英語的播音速度大致為每分鐘140個詞)。試想,遇到這樣的發(fā)言,即使譯者能夠譯出,又有多少聽眾可以聽懂呢?每年召開人大會議時,宣讀政府工作報告的速度并不快,但電視上同步播出的英文稿卻快得驚人,正說明了這個問題。資深譯員馮京葆說,“以央視新聞的播音速度講話,可以說沒有人能翻譯出來! (馮,2002)可見,在中英同傳中,以正常播音速度進行會議發(fā)言,是無法進行同傳的。我個人曾經試過,即使同步朗讀,都難以跟上,有一種“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的感覺。
按照適宜同傳的英語發(fā)言速度(每分鐘120詞)計算,漢語的速度應為每分鐘 168字,也就是應當慢于正常速度。英語的標準播音速度是140詞,適宜同傳的速度是120詞,后者也明顯低于前者。澳大利亞翻譯認證機構(NAATI)口譯考試中講話錄音的語速為110-130詞,是有根據(jù)的。
應對發(fā)言快的策略
應對快速發(fā)言有四種方法:讓發(fā)言人放慢速度;譯員加快速度;做總結性翻譯;終 止翻譯服務。
譯員遇到速度快的發(fā)言,首先可以提醒發(fā)言者放慢速度。但提醒往往不起作用。有些人說話習慣快,或者是趕時間,被提醒之后可能會慢上一兩句,但馬上就會忘記,于是再次加速。提醒的次數(shù)太多,又妨礙會議的交流。世界各地的譯員都被這個問題所困擾。一位NATO(北約)譯員甚至在AIIC的網(wǎng)站上尋求技術解決方案,提出是否可以用“語速檢測裝置”,檢測發(fā)言者的每分鐘的音節(jié)數(shù)目,當發(fā)言者速度過快時,裝置自動提出警告。不過,我覺得這樣做用處不會太大。記得前些年一些牌子的同傳設備譯員操作板上有一個按鈕,叫Slow Down(放慢速度)。譯員如果覺得發(fā)言人速度太快,可以按此按鈕,主席臺上的提示燈就會閃爍。最近幾年已經看不到這個按鈕了。這說明,這個按鈕沒有用處。即使按住不放,發(fā)言人恐怕也視而不見。
讓發(fā)言者放慢速度,要從幾方面入手。一是機構努力,二是主辦單位努力,三是個人努力。對于同傳的機構用戶,例如聯(lián)合國和歐盟,同傳的行業(yè)組織AIIC(國際會議翻譯協(xié)會)會出面溝通,對會議發(fā)言提出要求。歐洲委員會口譯司在 AIIC的壓力之下,為發(fā)言者提出了幾點要求(Tips for speakers),如果發(fā)言人能做到,將對翻譯有極大幫助。其中一條是 Speak naturally, at a reasonable pace。對于零散的同傳用戶,譯員要和主辦單位溝通,通過主辦單位,對發(fā)言人提出速度要求。在小規(guī)模的會議上,譯員還可以直接與發(fā)言人溝通。發(fā)言人一般會比較配合,甚至請譯員隨時舉手提醒其放慢速度?傊,譯員要通過各種途徑讓會議組織者和發(fā)言人了解譯員的困難,配合譯員的工作。會議的成功,在于各方面的配合。
二是加快翻譯速度。如果發(fā)言人不配合,譯員只能加快翻譯速度。但一個人說話的速度不可能無限加快。而且如前所述,發(fā)言速度過快,譯員把大量的精力放到理解上,沒有時間生成像樣的譯文。即使勉強翻譯出來,聽眾也根本來不及理解。
三是總結性翻譯。如果譯員加速翻譯也跟不上,只能做總結性翻譯。對于存在冗余信息的發(fā)言(如某些即席發(fā)言),總結是有效的翻譯手段,譯文可能比原文更加精煉易懂。但信息密集、邏輯性強的發(fā)言已經不存在任何壓縮的空間,任何省略都可能造成邏輯中斷,從而造成聽眾理解困難,尤其是發(fā)言人快速宣讀論文或官樣文章的時候。這時,譯員只能盡力而為,在有限的時間內,能翻譯多少,就翻譯多少。但總結本身需要耗費譯員大量精力,不可以長期堅持下去。
譯員熟悉專業(yè)內容、了解聽眾需求和討論重點,可以加快反應速度和和表達速度,也有助于譯員選擇重要的信息,省略不重要的信息,但如果發(fā)言者速度太快,即使再熟的內容也難以充分譯出。
四是終止翻譯服務。工作條件達不到譯員的要求,為保證工作質量,譯員有權終止翻譯服務。這種做法我沒有見別人用過,但聽到過。那是我在北外學習同傳期間,聽聯(lián)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的發(fā)言錄音。錄音是譯員從其他語言翻譯為英語的聲音。當時我就覺得速度快極了。磁帶聽到一半,譯員突然甩出一段話,大意是:主席先生,譯員不是機器,發(fā)言人的速度實在太快,如果你不干預,譯員將拒絕繼續(xù)翻譯。說完,就沒有聲音了,顯然是關掉了麥克風。當時我就為這個譯員叫好。是的,譯員也有自己的權利。我們應該站出來主張自己的權利。除非滿足我們的工作條件,我們有權拒絕勞動。這種辦法我使用過一次。
盡管可以關掉麥克,但作為一個會議的溝通者,我建議除非萬不得已不要使用。一般情況下,一個會議上不可能所有的發(fā)言都那么快。一個人發(fā)言快或者技術性強,很快就會過去,即使翻譯得不理想,也能得到主辦者的理解。所以,沒有必要因為這一個人,把大家的注意力都吸引到譯員身上。另外,譯員最好事先在翻譯合同中提醒主辦方注意發(fā)言速度,作為對自己的保護。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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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sterdam: John Benjamins. P.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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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http://www.aiic.net/ViewPage.cfm/page28.htm, 2006年9月13日檢索
[13] http://www.transint.boun.edu.tr/tezler/TuncOzben.pdf, 2006年9月13日檢索
[14] AIIC Message Board, retrieved September 13, 2006, from http://www.aiic.net/ViewPage.cfm/page28.htm,
[15] http://www.naati.com.au/documents/manuals/manual_for_candidates.pdf
[16] 馮京葆,2002,我做口譯的經歷和體會,2006年9月13日檢索,http://www.si-china.net/schools/experience.htm
[17] If you are able to state a problem, you can solve it. http://www.transint.boun.edu.tr/html/tezler/TuncOzben.doc, 2006年9月13日檢索
[18] http://www.wwenglish.com/en/voa/, 2006年9月13日檢索
[19] http://scic.cec.eu.int/europa/display.jsp?id=c_6284, 2006年9月13日檢索
D.C.'s Polymathic Publications: http://www.mediabistro.com/fishbowlDC/on/dcs_polymathic_publications_46019.asp
平均1.82-1.53個音節(jié)
*本文的英文版刊登在The Journal of Specialised Translation, Issue 13,可用谷歌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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